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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

 2011-03-22 | 阅读次数:10723

为提倡和鼓励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主动性举报(提供信息)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燃气安全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燃气安全隐患,是特指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所属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(包括调压器、阀门、凝水井等)出现泄漏或疑似泄漏的现象。
第二条 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对象,是指以电话、书面等形式,向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网站http://www.cztowngas.com.cn或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:96077,及社会公用服务平台(如110等)提供燃气安全隐患信息,并经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查证属实的人员。
第三条 在提供燃气安全隐患信息时, 信息提供者需同步将其发现的燃气泄漏区域、地点尽可能表述清楚(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处置),并留下联络方式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。
第四条 社会公众所提供的燃气安全隐患信息,经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查证属实,则根据避免损失或可能造成影响的大小,均向信息提供者,给予50-1000元的奖励;
第五条 奖励的实施。燃气安全隐患信息提供者,在接到领奖通知后60日内,可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到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部领取奖金(逾期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);另也可根据受奖人的意愿,采取邮寄或由公司派员送达的方式。
第六条 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,对提供燃气安全隐患信息者有保密义务,非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信息提供者的姓名及个人资料。
第七条 同一处燃气安全隐患只奖励一次。对于同一区域、地点的燃气安全隐患,如有不同公众提供信息的,只奖励第一信息提供者,第一信息提供者顺序,则以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受理的时间先后为准;对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或提供信息的,由联名者代表统一领取奖金。
第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常州燃气有限公司。


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
2009年3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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